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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 发布日期:2023-12-22 】

一、目标:为进一步规范学院直属党总支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制度,推进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素质,充分发挥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健全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中心组由院直属党总支书记、院长、副院长等党政主要领导同志组成,必要时可根据学习内容扩大至院各科室负责人。院直属党总支书记为中心组组长,中心组学习秘书为直属党总支秘书。  

三、中心组组长的主要职责:根据上级党委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审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任务,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学习讨论,检查讲评学习情况,保证学习落实;组长缺席时,由组长委托其他成员组织学习。 

四、中心组学习秘书的主要职责:协助中心组组长制定年度、阶段性和专题学习研讨计划;根据中心组的学习计划,推荐学习书目,提供学习参考资料,组织学习辅导报告,通知参学人员,安排学习讨论,负责会议记录,整理学习情况,起草学习总结;协助中心组组长落实学习的报告备案制度、考勤制度、通报制度、档案制度等。

五、中心组学习的任务: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努力改造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指导工作和实践;学习新知识、新经验,开阔眼界,拓宽视野,提高科学决策和领导水平。

六、中心组学习内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热点问题和高等教育,尤其是继续教育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学习内容。 

七、中心组学习形式和学习时间: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通读与精读相结合、个人思考与专题讨论相结合、提高认识与查摆问题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学习。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一天,全年不得少于8天。

八、中心组学习要求: 

1.采取学习签到制度,确有事不能参加者事先要向学习组长请假;

2.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实际,认真做好读书笔记或学习心得体会,定期和不定期接受院直属党总支或上级党组织检查; 

3.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倡利用八小时之外的时间学习; 

4.学习记录存档备查,适时召开学习经验交流和成果汇报会,每年对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情况进行一次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