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课程思政示范项目验收、第四批示范培育项目及第二批优秀教学案例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请贵单位组织“参与学校继续教育教学”的在职教职工积极申报项目,并于2023年12月11日前将申报书、汇总表、佐证材料按《遴选方案》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
申请补充说明:
1、前三批省级本科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含前两批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示范项目)的负责人,均不能以负责人名义再次申报第四批示范课程;
2、团队成员如想以负责人名义申报的,不能以前期获批的同门课程(含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示范项目)申报,所申报课程须与原课程应有较大区分度;
3、继续教育课程思政优秀教学案例,每种案例申报数量不超过5个,案例模板详见附件3。
联系人:周立敏
办公电话:6504077
联系邮箱:970909534@qq.com
附件1:关于开展第二批课程思政示范项目验收、第四批示范培育项目及第二批优秀教学案例遴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2:第四批黑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培育项目遴选方案
附件3:“课程思政”案例设计(模板)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2月1日